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

秘鲁专利局(发明与新技术司 – INDECOPI)根据所需保护的发明类型,提供三种保护形式: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。这三者在创作类型、审查方式及保护期限方面均有所不同。

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的区别

发明专利保护具有创造性的产品或工艺,即能够解决此前未解决的技术问题。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物品新颖的形状,其带来功能上的改进或技术优势。实用新型不要求像发明专利那样的创造性,只需证明其新形状能带来相较于现有技术的技术优势即可。

实用新型

实用新型保护任何新颖的形状、结构或部件排列,这些创新应用于装置、工具、仪器、机械或其部分,并实现了更好的功能、使用或制造方法,或提供了此前不具备的实用性、技术优势或技术效果(第486号决定,第81条)。
在该类别中,仅限于产品的权利要求,保护的关键标准为新颖性技术优势

外观设计

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特定外观,该外观源自于线条组合、颜色搭配,或任何二维或三维的形状、轮廓、结构、纹理或材质,而不改变产品原有用途(第486号决定,第113条)。
设计的主要要求是新颖性。秘鲁专利局通常不会主动进行新颖性审查,除非该设计明显不具备新颖性,或在申请过程中遭到异议(第486号决定,第124条)

主要特征:实用新型 vs 外观设计